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本机关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包括以下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分类
黑龙江省民政厅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业务领域:
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其他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1.黑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网址http://www.mzt.hlj.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主题、体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可按照不同分类浏览查阅信息,也可将标题、文号、正文等作为检索条件通过搜索方式检索信息。
2.“黑龙江民政”微信公众号;
3. 新闻发布会;
4.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
5.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省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
方式一: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网址:https://www.hlj.gov.cn/hlj/c110002/zfxxgk.shtml
方式二:通过黑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网址:https://sfrz.zwfw.hlj.gov.cn/f/apploginuser/appsysuser/applogin?uuid=b0f3556656a59a2c&toUrl=https:mzt.hlj.gov.cn/mzt/c103809/zfxxgkzd.shtml?tab=gksq
2. 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纸质)邮寄至黑龙江省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3. 现场申请。直接向省民政厅当面提交申请书(同时提供 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和身份证明材料)。
(二)收到申请时间。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注意:网上申请提交后,建议向黑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进行电话确认,电话:0451-82620420、82638847。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答复期限。
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条例》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省民政厅机关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部门为省民政厅办公室,办理部门为民政厅各业务主管单位。
办公时间为8:3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451- 82638847、82620420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209室
邮政编码: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