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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省民政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2 15:52 来源:null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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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黑龙江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省民政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黑龙江省民政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民政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民生实事和深化改革等方面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各领域民政信息公开,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和平台基础建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回应社情民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民政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省政府网站、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民政政务微信平台和新闻媒体平台,推进民政各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民政信息公开。制定《黑龙江省民政厅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民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黑民办〔2018〕22号),在省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全面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信息。二是扎实推进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与解读。出台规范性文件及其它重要政策性文件时,同步公开解读材料,全年在黑龙江省民政信息网发布规范性文件16个,并进行政策解读,同时政策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积极做好政策预期引导。三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等相关数据信息。在黑龙江民政厅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公开民政资金预决算及项目建设情况等,统计民政相关信息并按季度在网上公开,各有关业处室负责对相关数据进行解读说明,确保各项民政数据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多措并举加大信息公开发布力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开展在线访谈、组织记者采访、发布新闻稿、撰写解读文章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政权等社会公益建设领域和群众诉求相对集中领域为重点,走进基层面向百姓深入浅出释疑解惑,为民政事业汇聚广泛的社会共识。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4条,其中: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民政信息106条,在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公示311条;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78条,在黑龙江政务微信公开255条;在社会组织网站公开102条,在诚信黑龙江网站公开311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3条;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公开288条。

表1:2018年民政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立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制定《黑龙江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黑民办〔2018〕17号),对依申请公开的方式、程序、责任分工作出明确规定,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立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制定《政务公开事项办理单》,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明确答复时限、留存办理轨迹、跟踪办理结果,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2018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均及时予以答复。其中,23件申请属于或部分属于民政业务范围并予以答复;7件申请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建议向其他行政机关申请;1件申请的信息不存在;2件申请属于信访事项建议通过信访渠道反映。以上办理结果均在时限内告知申请人。

表2:2018年已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省民政厅政府信息没有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情况:2018年,民政部门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2件,其中涉及社会福利工作的10件,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3件,涉及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的7件。据统计,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10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5.5%;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加以解决的11件,约占建议总数的50%;目前难以解决留作参考的1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5%。从反馈意见看,代表们对承办工作和办理结果比较满意。

表3: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18年,民政部门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22件,其中涉及社会福利工作的13件,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3件,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5件。据统计,委员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7件,约占承办提案总数的31.8%;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15件,约占承办提案总数的68.2%;提案所提问题限于目前条件不能解决的0件;提案所提问题已有明确规定和可供有关部门在工作中研究参考的0件;提案所提问题应向国家反映请求帮助解决或应由地市政府解决的0件。

表4:2018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民政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在服务群众办事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待加强和完善:一是日常信息发布的审核审查把关工作需要加强,信息的精准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不够系统深入,理论层次与实际指导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的监督管理有待强化,时效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依法依规推进民政各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民政信息主动公开,加大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民政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社会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二是推进民政决策公开,按规定做好拟出台政策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做到100%。三是推进政策法规解读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文件运转同步审签,线上线下同步公开。

(二)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平台基础建设。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民政职责调整,及时完善《黑龙江省民政厅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民政厅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升级完善黑龙江省民政信息网,强化政务公开模块和公共服务功能,强化“黑龙江民政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三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靠,及时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业务指导。

(三)统筹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一是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同步策划推进,运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围绕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和社会预期。二是加大新闻发布工作力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民政信息发布影响力,进一步强化与人民网、新华网、东北网、黑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增加新闻发布频次和力度。三是全力做好舆情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民政厅舆情应对工作办法》,理顺并规范舆情应对机制和流程,积极做好民政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工作。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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