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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民政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27 11:48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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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务公开办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以资金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关情况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制度

一是纳入重要日程,实行目标管理。省民政厅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政务公开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取消年终评优资格,以此深化责任落实。厅党组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问题。4月份部署政务公开颁布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5月份决定召开全厅大会传达政务公开领导讲话,研究通过了我厅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9月初研究修定了我厅政务公开系列工作制度。

二是及时调整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切实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各处室局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承办人,做到分工合作,责任明确,保证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督促抓。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规范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推进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民政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结合全厅工作实际,在原有的政务公开制度基础上,充实、完善了《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民政厅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黑龙江省民政厅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完善的制度促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强化宣传培训,扎实推进工作

(一)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我厅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各处室、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思路上,实现“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工作内容上,实现“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积极组织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同志参加省政府举办的相关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2012年在黑龙江电视台、《中国社会报》、《生活报》、《晨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民政相关工作60余次,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日活动。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四周年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我厅积极组织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召开全厅大会动员政务公开颁布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提高大家对宣传活动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组织相关业务处局对宣传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并协调落实了相关经费,确保这次宣传活动的效果。4月29日,我厅在机关门口悬挂“推进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民政”宣传横幅,同时也上街散发宣传单,重点对《条例》的实施背景、意义和民政工作的内容进行了宣传,进一步促使群众了解民政、支持民政。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为切实纠正部分机关干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积极性不够、主动性不强的问题,我厅加大了培训学习力度,由于专项培训预算没有通过财政审批,我们采取了其他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我厅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其系列政务公开制度挂在厅信息网站,供厅机关和厅直单位随时下载学习。二是召开全厅大会传达学习了何勇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和国务院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高大家对于推进政务公开和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国家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三是利用《条例》颁布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督促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积极探讨、准确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内容、程序、形式、方法、时限等要求。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清楚、目标清楚、意义清楚,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业务能力。

三、扩大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

一是及时更新省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民政信息网,努力做到网站有关内容权力清楚、依法确权、行政权力目录规范、工作流程图清晰,确保政务公开依法、合法,做到公开指南、行政权力、部门文件等重点栏目定期更新,工作动态、民政信息等栏目每天更新。

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如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每年在省内各大报刊上公示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情况,省低保管理局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城乡低保提标等重大消息。

三是在办公场所实现了工作程序上墙、各项办事公开制度上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上墙,新办公楼政务公开栏定期维护更新,方便了群众办事,提升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群众好评。

四、加强监督检查,权力透明运行

一是法规处与监察室配合,推进政务公开的监督。2010年我厅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民政厅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全厅各处室局按要求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权力运行图,并在黑龙江民政信息网公开。厅监察室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建立了长期跟踪检查机制,按季度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推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有效执行,努力在全厅范围内建立起公开、公正、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法规处与人事处配合,推进政务公开的检查。今年年初,厅党组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列入2012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创先评优考核指标体系,对年终检查不达标的单位和责任人,取消评优资格,在年终目标考评中扣减相应的分数。同时明确规定了对公开不到位给全厅造成不良影响的处室局,将视情况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三是法规处与业务处配合,推进政务公开的落实。根据几次检查,厅机关各有关业务处室局能够自觉、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审批审核事项;行权轨迹材料制作齐全,及时填写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补正通知书;认真执行处务会制度,处务会记录完整,并有全体参会人员签名。以上内容按规定有的向社会公开,有的在内部公开。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有部门职能、有工作制度、有岗位责任,按规定执行就可以了;二是对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进程度不够,一些事项还停留在上级要求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工作的深入性和创新性不够;三是有些公开事项的时效性不够,晚公开、滞公开、催要才公开的情况时有发现,这些都影响了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需要我们今后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五、2013年工作打算

2013年,在完成省政务公开办各项任务的基础上,我厅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逐步推进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和有利监督的目的。

二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做好公开前的审查工作,防止半公开或假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探索网上评议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要求,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积极争取财政预算资金,举办政务公开专项培训班,加强对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对厅直事业单位的检查指导,进一步推进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层次。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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