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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民办〔2021〕10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1-11-18 11:13 来源:黑龙江民政厅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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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1年11月18

黑龙江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推进我省民政法治建设,依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民政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政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推动我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2025年,民政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政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普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服务大局,仅仅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提高普法质量,促进我省民政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坚持融入法治实践,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与加强依法治理和民政日常管理服务有机融合。

二、民政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发挥好各类媒体、平台特别是民政系统所属平台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文本,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并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誓办法》,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重点,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积极参与崇尚法典精神·共创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涉民政的法律条文。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积极作用,通过开展公益宣传、专题培训、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社区管理服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加大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解读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为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奠定基础。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党章、准则、条例,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

三、提升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效开展年度述法,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配套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的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强服务对象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相关法治培训。根据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让群众在民政日常服务管理中增强法治观念。

(三)推动法治实践养成。推动将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和各项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及时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引导群众依法办理丧事,推动殡葬业依法健康发展。指导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增强全社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自觉性。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要求,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通过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慈善捐赠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等要求纳入民政系统相关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评选条件,大力宣传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尊法守信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民政服务机构窗口、社区服务设施场所利用中,更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合发展。依托各种民政网络平台,加大网上民政法治文化宣传力度。抓住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倡导制作推进婚丧改革、宣传地名文化等有民政特色、有传播影响力的作品和节目,讲好民政学法用法和法治文化故事,广泛宣传法治精神。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把普法融入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共识。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宣传普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在执法办案程序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落实以案普法要求,推动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

(二)在社会治理中开展普法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强化群众依法自治观念,打造基层普法阵地、引导成风化俗。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尊法守法意识。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秩序。

(三)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特点等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鼓励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畅通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参与普法途径,配合有关部门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普法力量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资金项目扶持,配合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四)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作用。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分析民政服务对象法治需求,精准有效强化普法供给。利用好“学习强国”黑龙江学习平台、极光新闻、“黑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以及黑龙江民政信息网站“黑龙江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普法资源,加大民政普法力度。利用“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民政全媒体传播体系,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增强普法效果。  

、加强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本级本部门的规划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各项重大普法任务落实。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普法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民政网站、微信公众号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法律权威解读,促进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普法能力建设。把普法任务要求作为民政干部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的必备内容培养普法工作骨干。鼓励结合实际开展民政普法宣讲活动,组织符合要求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民政普法活动。加强民政普法工作规律性、应用性和对策性研究,为提升普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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