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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省民政厅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17-05-25 11:45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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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黑龙江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全省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并公开了《黑龙江省民政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细化了任务,落实了各项工作牵头处室和责任处室,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处室和责任人、承办人评优资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工作要求和省政府信息化建设有关部署,我厅对民政信息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网站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板块,设立了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网上查询、网上受理、我要举报、网上信访、厅长信箱等互动交流栏目,完善了搜索查询功能,切实提高了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充分利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省民政厅政府信息。2016年,按时发布了民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2条,其中:在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8条,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民政厅政府信息221条,在省民政信息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15条,在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公示195条,在社会组织网站公开207条,在诚信黑龙江网站公开1732条,在黑龙江政务微信公开130条,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594条。

表12016年主动公开情况

公开渠道、方式

政府公报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其他方式

数量

8

2970

130

594

百分比

0.2%

80.2%

3.5%

16.1%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全部通过网络方式申请。其中,涉及社会组织13件,属于其他部门业务2件。15件公开申请已经主动公开范围的2件,同意公开答复13件,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其他行政机关申请。15件申请中10件及时答复,宿峰、赵希斌于9月5日--9月8日就象棋协会同一事件连续申请5次,因未收到短信通知延期答复。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社会救助栏目,公开了《黑龙江省申请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暂行办法》《2016年提高我省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黑龙江省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黑龙江省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性信息,公开了2016年6月底、9月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的保障人数、保障标准、大病医疗救助人数、临时救助人次等社会救助信息。在救灾工作栏目,公开了《黑龙江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精细化管理工作规程》《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灾情信息和下拨救灾资金、救灾物资情况等减灾救灾信息。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情况

2016年,民政部门承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3件,其中涉及社会福利11件,涉及社会救助的3件,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3件,优抚工作2件,区划地名2件,救灾救济1件,慈善捐赠1件。

据统计,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12件,约占建议总数的52.17%;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加以解决的9件,约占建议总数的39.13%;限于目前条件不能解决或需要向国家反映帮助解决的1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35%;协助其他厅局办理,由主办部门反馈的1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35%。从反馈意见看,代表们对承办工作和办理结果比较满意。

(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6年,民政部门承办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2件,其中涉及养老服务业发展的16件,涉及社会救助的4件,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4件,社会组织发展与改革2件,区划地名2件,救灾救济1件,社会事务1件,社会工作1件,福利彩票1件。

据统计,委员提案所提问题据统计,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得到解决的7件,约占承办提案总数的21.86%;提案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加以解决的21件,约占承办提案总数的65.63%;提案所提问题限于目前条件不能解决的2件,约占承办提案总数的6.25%;提案所提问题已有明确规定和可供有关部门在工作中研究参考的2件,约占提案总数的6.25%;提案所提问题应向国家反映请求帮助解决或应由地市政府解决的0件,约占提案总数的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民政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民政厅政府信息没有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

六、推进社会回应和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情况

一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我厅建立了舆情收集与回应制度和民政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和舆情化解体系,同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2016年,通过省政府网站报送并刊发“三社联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和“全省养老产业市场化现状与前景”2个政务访谈议题。二是积极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2016年,民政厅出台规范性文件9件,全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民政信息网站上公开,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新闻发布会、政务访谈、接受访谈和记者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及时进行了政策宣讲,解疑释惑,解读率达到90%以上。三是利用媒体推动公开。统筹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网络平台,通过召开媒体通气会、接受媒体记者采访、主动提供素材,组织业务素质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相关业务领域负责同志积极与媒体交流对接等方式,与《人民日报》《黑龙江日报》《生活报》、人民网、新华网、东北网、新浪网等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2016年,围绕养老、社会救助、防灾减灾、婚姻殡葬、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等民政重点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动态等方面信息进行宣传报道。在《黑龙江日报》刊发稿件103余篇,在东北网刊发相关文章60余篇,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10余篇。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民政厅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群众办事创造了很多便利条件,但是也存在着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可读性待提高、网站及新媒体应用度仍然不够等问题,需要2017年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没有泄密事件发生。

2.按要求报送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2016年,网上咨询回复群众各类疑问396条,数量排在各部门统计第三位,回复率近100%。

责任编辑: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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