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黑民规〔2024〕1号)《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黑民规〔2024〕1号)《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25 15:38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访问量:
【字体: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兜牢民生底线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对如何构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新格局作出具体安排。《意见》的印发,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促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协同高效的重要举措,对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形成社会救助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工作主要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通过政策规范引导,逐步完善提升。此,省民政厅贯彻落实《意见》,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健全我省“大救助”格局、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推进救助制度更优化成熟具有现实意义

基本内容

指导意见》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着重阐明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要在政策衔接、工作对接、资源链接等方面发力,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主要是三项原则,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积极创新、提质增效,坚持规范运行、公开透明,这部分是我省新增内容。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五个方面主要任务,即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对象精准衔接、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信息互通共享、打造特色慈善品牌项目和活动、拓展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方式、强化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激励支持等。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拓宽经费渠道、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引导等相关内容。

三、主要创新

一是明确了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重点倾斜的领域。在国家政策基础上,提出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在“救急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向因患重特大疾病、遭遇重大灾害事故、突发意外事件、子女就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对象提供慈善帮扶重点围绕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急难救助设立慈善项目。同时,明确了在慈善评选表彰等方面对社会救助领域慈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二是细化了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信息采集内容。在国家政策基础上,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做好救助信息和需求的搜集、汇总和分类,重点对政府救助之后仍未摆脱困境的困难人员及时统计、整理、筛查对本地公益慈善资源信息进行采集整理。提出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村级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网格员、协理员、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等在发现救助需求、链接慈善资源、促进供需对接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明确了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经费渠道。明确了三个方面经费来源,即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在建立专项基金、工作保障等方面加大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慈善帮扶;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慈善帮扶方面,我们在国家政策基础上,增加了各地要依托慈善组织设立慈善帮扶基金,鼓励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大型企业在公益慈善组织设立专项基金,进一步提升了慈善帮扶的实效性。   

四是细化了慈善帮扶的监管措施。明确慈善组织应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按照规定公开慈善帮扶项目、程序、标准、结果等,规范慈善帮扶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评估、救助实施和效果反馈等工作流程,确保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政策文件链接:https://mzt.hlj.gov.cn/mzt/c109805/202401/c00_31704900.shtml

责任编辑:张锐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