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职能职责
汇聚民政合力
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2年以来,哈尔滨市民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在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聚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目标使命,坚持高位统筹,汇聚民政合力,着力做好守底线、促发展、增质效三篇文章,有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稳致远。
聚焦“守底线”全面提升民政兜底“保障力”
一是落实落好各类救助政策
统筹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打造集约型民政核心数据平台,细化需求数据59项,会同相关部门共享比对信息,持续实施“单人保”、就业成本、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渐退等扩围措施,实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创新推行社会救助“信易助”模式,营造“申请先承诺、诚信优先救”氛围,大幅提高9区农村低保标准,提前3年完成全省民政“十四五”规划农村低保占城市低保标准75%目标。
截至目前,全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中享受低保、特困待遇2.96万人,占比43.1%。
二是多维保障特殊困难群体
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居东北地区副省级城市首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残疾人补贴申请实现网上受理、“跨省通办”。
2022年,为乡村振兴重点县延寿县45名低保、特困残疾人申请配备了价值近25万元康复辅助器具,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约1.8亿元。
三是持续提升驻村帮扶成效
8年来,帮助通河县德兴村开发4个扶贫产业项目,累计协调投入或直接投入帮扶资金近300万元。
2022年全村脱贫户人均年收入达1.81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8万元。
聚焦“促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内动力”
一是加快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成立了民政部门牵头的乡村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领导机构成员扩大到乡镇主要领导,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网格管理。高标准完成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班子成员结构更趋合理、干部队伍更加优化,能力素质明显提高。推行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单制”。创新发展议事协商制度,推动开展3个村级民主协商试点建设。
二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联合乡村振兴局出台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参与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动员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消费助农、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农村帮扶工作,提升参与乡村振兴服务效能。
2022年以来,社会组织向农村捐款捐物合计4.7万元,开发、引进帮扶项目2个,累计开设线上课堂46节,为151名农户培训直播电商技能,投入资金35.1万元。
三是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走深走实
建立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机制。持续开展婚姻、殡葬领域“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联合市文明办下发了《移风易俗倡议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新时代文明风尚。
一是完善村级基础服务设施
积极发挥乡镇敬老院等公办机构骨干网络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在4县1区新建、改造、整合公办养老院(护养院)8家。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建2所乡镇公益性骨灰堂、1所骨灰寄存室。
二是加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
深入落实农村“三留守”人员巡访探视制度,按照“四个分类”扶助措施,将约2800名农村留守老人纳入帮扶范围,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重点包保。建成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19个。
三是擦亮“冰城蒲公英”哈尔滨社会工作品牌
投资1501万元强力推进171个社工站建设,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56.4%。大力提升软服务,建立社工人才联训基地,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探索推广“一站一亮点”模式,打通民政政策落地和为民服务“最后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