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发言材料汇编之三
主动作为扎实推进
积极为养老机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大庆市人民政府
多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始终把养老事业作为加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截至2018年底,全市各类养老机构达120所、床位达11841张,有效满足了老人机构养老需求。
一、强化领导,统筹规划,推进养老机构发展
我市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以满足人民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作为奋斗目标,连续7年将养老机构发展纳入政府大事实事来抓,坚持从顶层抓起,推动我市养老机构发展。一是建立组织,强力推进。成立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市、(县)区养老机构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的任务目标,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指导,不断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2011年以来我市制定出台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文件达17个,同时落实了资金补贴扶持、融资扶持、税费减免扶持、医保定点支持等多项扶持政策。二是满足需求,合理布局。切实加强养老机构规划布局,为产业发展提供方向指引。逐年编制养老机构发展计划,明确每年新增养老机构数量、区域等内容,目前市区有养老机构69所,四县有养老机构51所,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布局。三是树立样板,打造品牌。经层层筛选,选择13家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作为标准化服务试点单位,充分整合民政、卫健、应急等部门资源和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市养老协会等专业力量,对试点单位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在全市打造了一批质量建设可学习、可复制的样板养老机构。
二、突出特点,打造模式,扶持养老机构发展
根据养老群体需求和养老机构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市积极在打造特色上下功夫。一是医养结合,多元服务。大力推进医养健康产业体系建设,满足养老群体既医又养的实际需求。组织民政、卫健等部门研究编制我市医养结合发展规划,创建养老群体吃住、康复、治病三位一体养老模式。鼓励油田和民办医疗机构融入养老服务功能,引导建设了利民颐养院等一批医疗机构领办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截至目前,我市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已发展到13所,床位2400余张。二是连锁经营,塑造品牌。鼓励、支持已成规模和服务成熟的养老机构开办分支机构。政府将原四十六中学、三十中学整体租赁给振培养老院,振培养老院开设了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百福苑康养中心和百福苑护理中心,形成了“1+1大于2”的连锁效应,也成为我市养老机构的知名品牌。目前全市已设立了9家连锁机构。三是项目运作,公建民营。政府以项目形式,积极扶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和发展。肇源县政府将闲置办公用房腾出,转移给社会力量举办了柏寿养老院,360张床位全部住满。萨尔图区政府与大庆油田协调,将原铁西房管所改造后,引入社会力量开设了圣爱养老院。政府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大力支持,同时加强监管,确保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入住老人更加满意。
三、优化服务,强基固本,规范养老机构发展
2017年以来,市、县(区)养老机构建设领导小组累计深入养老机构现场办公120余次,解决消防、土地、用房、医疗、供水、供热等实际问题170余个,从多领域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有力帮扶。一是消防帮扶,强化安全。民政、应急、消防等部门共同发力,指导、督促民办养老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累计帮助100多家养老机构消除各类消防隐患200多个。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智能安防平台建设,已为52所养老机构安装了智能远程安防监控系统,实现养老机构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二是医疗帮扶,提升健康。除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外,全市107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同。医疗机构定期到养老机构为老年人进行健康讲座和健康评估,为入住机构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为养老机构开设入院绿色通道。三是制度帮扶,促进管理。积极与哈医大大庆校区合作,研究制定《养老院消防隔离制度》《养老院食堂卫生制度》等43项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四是饮食帮扶,保障营养、安全。在全市养老机构食堂推行了“五常法”(常整理、常整顿、常清扫、常清洁、常自律)和“六天法”(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切实保障老人食品安全。全市有32家养老机构配备专业营养师。五是培训帮扶,提升职业素质。组织建立大庆市第二福利院、哈医大大庆校区、大庆市公信养老评估中心等健康照护培训基地,举办院长培训班、服务人员培训班、评估师培训班、标准化建设培训班等各类培训22班次、2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素质。
四、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助力养老机构发展
制定出台《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意见》,对市区民办养老机构经营场所新建、改扩建房屋,给予补贴。出台《大庆市社会福利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分为机构设置、配套设施、人员配置、服务管理、基础资料、制度管理、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八项内容56小项标准。组织民政、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和养老专家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打分评定星级。对经市、县(区)民政部门考核公示后评定为“星级”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三项补贴。一是建设补贴。根据星级不同,新建的机构每张床位给予2000元至6000元的补贴;改扩建的机构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至4000元的补贴。二是运营补贴。调整我市补贴标准,按照省里标准老人入住满一个月的每张床位每月给予100元的运营补贴。三是奖励补贴。当年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按入住老人每张床位每年给予平均200元的奖励,目前已累计为100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补贴2600多万元,有效调动了机构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
强化精准衔接发挥兜底作用
全面筑牢贫困人口脱贫保障防线
海伦市人民政府
海伦市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17年被确定为全省深度贫困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45569人,其中,贫困户纳入低保16431人,占低保比例36.05%,占贫困人口比例49.94%。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我市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两项政策精准衔接,有效保障了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在政策结合上精准衔接
一是提高政策知晓率。印发宣传单5万份,下派5支宣传队,深入到农村集市、文体广场等人群密集场所,边发放、边讲解。印发宣传手册1.1万册,发放到驻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帮扶责任人手中,使其全面掌握低保和扶贫政策。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作用,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入户宣传讲解,让贫困户广泛知晓低保政策和标准,并告知申请受理时间和方式。二是找准政策结合点。针对因病因残致贫占比较大的实际,三年来,我市共把2517名重特大疾病患者和976名重度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年初以来,把未脱贫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精准救助。对未纳入低保的3507名未脱贫人口,逐人进行核查,拟纳入重病患者214人、重度残疾人87人。三是实行分类施保。对低保贫困户中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提高补助标准。2018年12月,对2733名未成年人、老年人,930名重病患者,358名重度残疾人提高保障标准。其中,精神、智力一二级和肢体一级残疾的,按最高档发放;癌症、尿毒症等重病患者按第二档发放。
二、在对象认定上精准衔接
对符合低保政策的贫困群体,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一是低保复查发现一批。每年利用150天左右的时间,持续深入全市243个村开展全面复查,在复查入户过程中,发现保障标准偏低的,及时提高保障标准。二是扶贫部门反馈一批。民政部门与扶贫办建立双向反馈机制,扶贫办定期反馈贫困户未纳入低保的数据,民政部门及时将数据信息转交乡镇,由乡村两级入户核实,第一时间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三是帮扶单位提供一批。我市共有101支工作队、4333名帮扶责任人,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将入户走访中发现的遗漏人员、新增贫困人员信息及时上报。民政部门结合贫困户申请和核查结果,及时纳入。近三年来,通过对贫困户和低保户进行双项摸底排查,将低保户纳入贫困户835户、1421人,将贫困户纳入低保户2284户、4033人。
三、在数据信息上精准衔接
一是打造信息平台。通过“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构建一个便捷的数据平台,实现与审计、财政、社保、市场监督、税务、交警、交通、不动产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实时进行信息比对,确保低保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精准。二是建立共享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与农村低保和贫困人口台账数据互联互通,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实时监测,实现资源共享。三是实行精准联动。通过数据专项管理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开展核对,为兜底保障提供科学、准确依据。
四、在规范管理上精准衔接
一是让帮扶力量把关。实行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乡镇公共服务中心“三位一体”共同受理、审核,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严防将脱贫难度大的扶贫对象用低保政策“一兜了之”。二是让群众把关。实行贫困户互评、非贫困户测评、党员和村民代表联评“三评”制度,建立村级、乡(镇)级、市级“三级公示”制度,做到全程公开、透明,提高群众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三是让考核评估把关。把贫困户低保兜底作为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工作重要内容,看手续是否齐备、档案是否规范,听群众对低保兜底是否满意,访贫困户对低保兜底政策是否知情、对办理流程是否知晓,查贫困户是否应保尽保、低保资金是否及时发放。通过严格的规范管理,让群众说了算,让政策说了算,让制度说了算,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漏错保”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