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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会议的组成、参加人员范围和召开、决定条件是什么?

日期:2023-11-24 13:31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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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责任编辑: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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