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地不同的,可以由其中一名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其中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稳妥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提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申请。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全省通办”,为临时遇困群众救急解难。
责任编辑: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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