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所属各事业单位:
为充分激励广大民政工作者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民政部决定结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的评选表彰。为做好我省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民政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其他基层民政工作者。要求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且享受待遇。
(二)表彰名额
民政部分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1名,本次表彰实行差额推荐评选,各地均差额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于律已,清正廉洁,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事迹特别突出,在全国民政系统具有影响,具体包括:
(一)勇于改革创新,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堪为楷模;
(三)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取得显著效益。
三、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所在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三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二)拟推荐对象按照管理权限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在2024年3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将成立省级评选工作机构,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提出我省初审推荐对象,并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以及省级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意见,在省级范围内公示。
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人员非负责人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其他基层民政工作者,还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推荐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还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以及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推荐非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统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意见。
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和主要事迹。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民政厅将正式推荐材料报民政部。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孺子牛奖主要表彰全国民政系统中成绩卓著、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工作人员。人选原则上要求为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重点向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同志倾斜。副厅局级及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
(二)严格评选标准,严把评选质量。将政治表现摆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实绩导向,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把牢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洁关,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各地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切实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起责任。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推荐单位要确保评选范围内的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评选资格和相应的推荐名额。对于已授予孺子牛奖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杯、证书。
五、组织领导
省民政厅成立孺子牛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表彰程序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群众公认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六、奖励办法
民政部将印发表彰决定,对评选出的个人授予“孺子牛奖”称号,颁发奖杯和证书。
七、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民政厅人事处
联 系 人:汪萍
电 话:0451-826333057
传 真:0451-82627119
电子邮箱:hljmzrs@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
附件:1.孺子牛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
初审推荐表
3.孺子牛奖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
推荐审批表
5.征求意见表
6.征求意见表(国有企业负责人)
7.征求意见表(非国有企业负责人)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