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民政部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武增锋主持发布会,通报2023年第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第四季度相关安排。一起关注↓↓↓
第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
2023年三季度,民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保民生、兜底线、优服务、促发展,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民生兜底保障方面
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救助政策提质增效,加强低保边缘人口、刚性支出困难人口救助。
拓展应用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
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提升临时救助效能。
支持中国慈善联合会建设全国慈善组织参与“救急难”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
开展“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各地共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众1357.42万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保障。
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995.2万人,前三季度,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436.8亿元;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69.4万人,前三季度,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408.2亿元;前三季度共实施临时救助481.8万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4.0亿元。
社会组织管理方面
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前三季度累计减轻企业负担约27.48亿元,惠及企业约45.4万个。
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工作。
深挖社会组织就业潜力,推动近10万家会员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岗位68万个。
举办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暨宣传工作培训班,面向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政策解读、理论教学、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增强全国性社会组织政策把握、媒体沟通能力。
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核查处置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2000余条,部本级公开曝光2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送9.6亿条非法社会组织警示宣传短信息。
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方面
研究制定《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
持续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前三季度全国累计命名乡村地名9.1万条,设置乡村地名标志牌10.2万块,安装楼门(户)牌294.2万块,采集上图地名和兴趣点信息29.7万余条,促进乡村地区出行导航、快递进村、山货进城。
开展第五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推进冀鲁线等14条省界联检和部分省界界桩更换,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社会事务管理方面
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截至9月底,累计办理跨省婚姻登记19.7万对,其中2023年6月1日扩大试点工作以来办理6.95万对。
加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建设,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进移风易俗。
落实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截至9月底,分别惠及困难残疾人1165.3万人、重度残疾人1567.5万人。31个省份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国生活补贴平均标准为154.2元/人·月,护理补贴平均标准为124元/人·月,同比分别增长5.8%、3.8%。
建成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49个,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实体店400余家,惠及870万残疾人。推动实施“精康融合行动”,28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
以“科技赋能筑大爱,温情救助守初心”为主题启动第十一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活动暨全国“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全国出动街面巡查人员52.6万人次,出动救助车辆17.2万台次,发放各类防暑降温物品18.6万件,设立临时救助点3.1万个,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28.2万人次。
养老服务发展方面
推动各地出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设计。
研究制定《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研究制定《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
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更美好”行动,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1亿元,截至9月底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9.2万多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9.76万人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5.67万户。
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分别惠及3434.6万、491.6万、92.4万老年人。
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启动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发布解读典型案例,持续整治相关诈骗行为和欺老虐老问题。
儿童福利保障方面
组织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和首批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建设试点,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能力。
截至目前,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1885.4元/人·月和1439.9元/人·月。
慈善事业促进方面
实施“阳光慈善”工程。
举办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和第十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截至目前,我国备案慈善信托1513单,信托合同规模62.8亿元。
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超过1.3万个。
第四季度有关工作安排
一是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二是部署实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支持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启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实施全国“敬老月”活动,大力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三是推动完善社会组织就业扶持举措,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助力就业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持续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确保打击实效。
四是持续推进行政区划统筹规划和战略研究,加强重点区域、重要层级、重点领域行政区划设置的系统性研究和体系化谋划。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及时总结各地先进案例,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示范引领,更好发挥地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
五是稳步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创新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加快推进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设置全覆盖。指导各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数据核对督导机制,强化资金发放监管。持续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支持现有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改善设施设备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残疾人福利服务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和行业培训工作,研究建立完善康复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从业人员人才评价体系。指导各地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安全温暖过冬。
六是启动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
七是继续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强化慈善组织监管,维护公益慈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