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23 12:52
来源: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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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下午,省民政厅举行《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听证会采用邀请和遴选方式确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服务机构代表、行业代表、老年人或家属代表共计19人组成听证代表。为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听证会还设有9个旁听席,邀请相关部门熟悉业务的同志列席。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围绕六个听证事项举行,19名听证陈述人就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配建用房保障和使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登记备案、等级评定、服务标准等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拟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实际深入思考,认真研究,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理由,提出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我省制定并实施《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听证代表普遍反映这次听证主题鲜明、效果明显,达到了集思广益、互相倾听的目的。
听证代表发言
听证会自始至终在媒体的监督下进行,听证会参加人的发言记录均经本人审阅并签字确认,听证结果合法有效。
此次听证会上19位陈述人的意见建议,将被整理形成听证报告,省民政厅将对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采纳,加快推动《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