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全省社会福利机构无法接收的社会“三无”人员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智障、特残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该单位计划经济时期接收的全省无家可归的社会流浪人员继续提供安置、供养、帮扶和教育等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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