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联合组织开展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经层层推选、重点考核、优中选优,拟推荐先进集体6个、劳动模范3名、先进工作者3名,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1.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该校秉承“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理念,立足民政办教育、放眼民生看教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孤困残养教结合育人模式,大力发展殡葬、社工、老年人服务等民政特有专业。坚持面向市场需求、服务行业发展,近五年共举办养老、殡葬、社工和孤残儿童等多个民政专业培训班37期,累计培训3万余人次。组织承办养老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遗体防腐师、孤残儿童护理员、假肢装配工等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共410人参赛,为全省民政系统培养了专业人才。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国内外先进养老、殡葬理念与龙江本土实际相结合,积极参与国家、省级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同时深入推进育人方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办学效应得到彰显。先后获得“省级文明校园标兵”“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五一巾帼集体奖”等荣誉。2019年被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授予“全省五四红旗团委”,2020年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志愿团队”。
2.哈尔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该处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开展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学习+救助”“服务+救助”“网格+救助”“宣传+救助”“监督+救助”五加工作模式,编辑印发《社会救助政策汇编》,手机端连载社会救助政策问答,全覆盖开展哈尔滨市社会救助知识竞赛。积极发挥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医保、财政部门全额资助6.8万名市区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立足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个人素质与社会救助整体服务能力,近年来累计培训业务骨干3000余人。2022年荣获民政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推行的党建引领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模式,被民政部评为2023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冰城信易助”社会救助品牌在黑龙江省推广。
3.绥化市社会捐赠服务中心:该中心秉持“以品牌带项目”的发展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推出了“银龄安居”慈善助老专项募捐项目,特别是在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举办首届公益市集,引导40余家爱心企业参与义卖助力“银龄安居”项目筹款,共募集社会各界爱心捐赠114余万元,为保障改善民生提供了爱心支持。精心谋划设计,设立“善护橙光 益起行动”关爱环卫工人慈善项目,在“三八”妇女节开展“爱献黄玫瑰”暖心行动,向一线环卫女工捐赠7.5万元慰问金,送去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2023年金秋慈善助学捐赠仪式被央视《朝闻天下》报道,首届公益市集活动情况在《中国社会报》刊发,并在龙视《新闻联播》播出。
4.七台河市儿童福利院:该院坚持“人为本、院为家、爱似海”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儿童工作重心,举办“为儿童体检”、“安全防火”演练活动、“庆六一·我们艺童前行”、“庆七一”等各类活动20余次,接待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30余次。利用社会各界捐赠的上万册书籍建立图书室,为在院儿童学习、查阅资料、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深化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准,给孩子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康复环境。截至目前已培养21名大学生,1名中科院研究生。先后获得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市文明单位、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5.漠河市民政局:该单位率先在全省实施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有效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效能。创新推动“高龄津贴”扩围,将“高龄津贴”享受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所有老人。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殡葬领域四项基本服务和十项延伸服务费用全免。发挥“五社联动”及社工站“五站合一”优势,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生命阳光 情满北疆”扶残帮困特色服务,获得2022年省首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社工陈红娟荣获“中国最美社工”荣誉称号。2023年社工站建设经验先后在中国社会工作杂志、中国社会报刊发。先后荣获“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市优秀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6.穆棱市民政局:该单位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殡葬行业改革,采取“治免控惩疏”“五字法”不断深化殡葬治理,积极推进困难群众“四项基本服务”减免政策;建设生态公益性可降解树葬墓,开展“慈善助学、慈善助困、慈善助老”活动,对特殊困难群众及时给予物资、资金帮扶,累计募集善款1700余万元,位列全省县(市)第一。构建完善婚姻登记服务体系和全方位婚俗改革工作体系,开展“甜蜜留念”活动,打造温馨浪漫又富有文化内涵的阵地场所。对辖区老年人开展温暖关怀和暖心祝福,已有1200多名老人受益。先后获得全省助老养老先进单位、全省优秀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穆棱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单位等各级荣誉19项。
(二)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1.田洪全,男,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科科长。该同志积极探索开设“人人皆可慈善”视频号,创设“社工故事”“最美儿童主任”宣传专栏,在中国社会报、黑龙江日报等媒体发表信息 2300 余篇(条)。组织“关心青少年心理”系列讲座,为 1200 余名儿童的监护人普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提升监护能力。依托“柳蒿芽困境儿童成长”等项目,组织“社工橙”“未保绿”“志愿红”“慈善金”等志愿力量,开展关爱服务活动110余场,惠及群众35万人。先后荣获优秀公务员嘉奖三次,荣获第十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入选首批黑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领域专家库。
2.张正禄,男,1974年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鸡西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该同志带领职工利用近半年时间,将20年期限内5万余条纸质火化记录全部录入电脑,实现了数据信息化。严格落实惠民减免政策,五年来减免资金达510万元,为特困家属免费提供骨灰盒和纸棺6000多只。为美化服务环境,他带领职工种植花草树木5000多株、加工殡葬用品4万多套、粉刷祭祀场所2000多平方米、绘制彩色十二生肖浮雕196幅、规划停车位328个、铺设道板砖1000多平方米。连续多年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年度嘉奖。
3.袁野,男,1976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双鸭山市殡仪馆主任(正科级)。该同志组织带领全馆工作人员将宣传展架、惠民殡葬宣传图册、宣传单派发到市本级89个社区,并制作惠民殡葬事项解读动画视频在社区和殡仪馆院内进行循环播放,让广大群众清晰方便地了解殡葬政策和服务。组织举行双鸭山首届节地生态安葬仪式,为12位无主骨灰存放者进行集体节地公益性生态安葬,有效扭转了公众“生态葬是薄葬”的认识。倡导开通了网上祭扫服务,推动了殡葬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双鸭山市殡葬服务开启了崭新篇章。2019年、2020年先后荣获双鸭山市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三)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1.董艳璞,女,1974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原任佳木斯市老年公寓负责人(2024年5月退休)。佳木斯市老年公寓现有老人120人,其中半失能和失能老人75人。该同志在十余年的养老服务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技能,通过与老人交流、观察等方式,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为他们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健康方案,率先在全省实现医养结合新模式,曾荣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
2.赵岩,女,1978年2月生,群众,大专学历,现任伊春市伊春殡仪馆服务员。该同志在殡葬业务大厅工作二十余年,不论是工作时间还是节假日,只要工作需要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单位。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殡仪馆暂停探视服务,市民因不能祭拜亲人而情绪激动,耐心与大家沟通,探索利用“云祭祀”服务方式来帮助丧属完成祭拜亲人的心愿。曾荣获2023年度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房永琦,女,1983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鹤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综合科科长(副科级)。她作为中级社工师,坚持担负起帮助老人孩子适应新环境,疏导心理问题的重任。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为缓解养老机构老人的焦躁情绪,她奔波在多家养老机构,用视频的方式和老人谈心,用自己所学的社工专业知识,及时疏解老人负面情绪,帮助和鼓励老人安全顺利地度过新冠疫情最艰难的时刻。连续四年鹤岗市人民政府给予其嘉奖。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上述拟推荐单位及个人有异议,可向省民政厅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署实名。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联系单位:省民政厅
联系电话:0451-82627119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