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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牵挂·“救”在身边】鹤岗:创新“物质+服务”救助模式 提升社会救助质量

日期:2024-03-22 15:32 来源:鹤岗市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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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要求,创新“物质+服务”救助模式,针对不同救助对象的不同需求,采取生存型救助与发展型救助相结合的原则,构建“物质保障+精神需求+能力提升”全方位救助体系,形成有温度、有力度的多维社会救助模式,不断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主动创新试点,

“三项机制”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鹤岗市把做好“物质+服务”工作当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高位推动,狠抓落实。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机制。市、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配套资金3000余万元,全力保障社会救助事业发展需要。二是建立高效便捷机制。将基层救助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社工站三站融合,市区32个街道(乡镇)服务中心全部建成集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未保工作于一体的“三站合一”立体式基础救助平台,以专业社工服务为依托,满足“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的服务需求。三是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社工人员驻站开展具体的救助工作。组建“民政助理+协理员+社工+网格员”的“大救助”入户探访队伍,持续优化定期探访、重点探访、结对探访服务,主动摸排困难群众情况,及时发现救助需求,织密了“救”在身边的服务网、保障网。


凝聚社会合力,

“三项举措”构建多维救助模式

鼓励社会力量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加大投入,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化、人文化、个性化的按需救助,实现政府主导和社会补充的有效结合。一是一张网络保整体,全方位监管无盲区。按照居住属地原则,建立在社区(居民区)一栋楼一单元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全市338个村(居)委会,共建立1792个网格点,实现了监测、帮扶全覆盖。二是一群人员保服务,常态化照料无死角。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市财政每年拿出280万元,对全市近2000名重病重残、贫困独居老人、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众,提供上门访视、清洁居所、代帮代办、心理疏导、情感慰藉等服务。针对不同救助对象的个性需求,制定“一户一档”管理档案。三是一批物资暖人心,社会化服务全覆盖。推进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加强政府、社会等救助帮扶资源统筹联动,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等社会力量,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为困难群众送去米、面、油、棉衣等生活所需物资。


强化日常监管,

“三种手段”提升社会救助质量

全面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台账、强化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取得实效。一是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县(区)民政、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第三方服务团队的责任义务,按照“职责准、责任清、情况明”要求,将日常巡访和照料服务“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做到各司其责,相互协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和人员力量。根据实情和最新业务政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全市3000余名乡镇(街道)民政助理、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考试测试,检验乡镇(街道)与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第三方服务团队的政策掌握程度,提升精准服务能力。三是严格日常服务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有台账、有分派、有跟进、有评价、有反馈”五个步骤,对第三方机构进行服务监管和满意度评价,通过电话访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听取对象意见建议,修正完善巡访照护清单,确保“政府能监管、对象用得上、服务靠得住”。

责任编辑:张思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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