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9-07-30 【返回】
周德生委员:
您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在线餐饮外卖行业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民生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社会组织分为三大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您建议成立的外卖行业管理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版)相关规定,成立该类协会是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由发起人自愿发起并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因此,按照管理权限,若发起成立哈尔滨市外卖行业协会,发起人需向哈尔滨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哈尔滨市民政局登记审批。我们将此答复同时抄送哈尔滨市民政局,便于其掌握相关情况。
承办人:孙俭太
联系电话:0451-82621551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19年4月29日
信息是否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分类: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