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8-08-10 【返回】
黑民函〔2018〕64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王洋委员:
您好,你提出的《关于在农村精准扶贫工作中有序推进临终关怀事业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是鼓励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中嵌入临终关怀服务。临终关怀服务需要一定的医疗资源和专业护理人员,提供护理和治疗等医疗服务。民政部门在有条件的地区,选取具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设施的民办养老机构、公办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采取试点方式,开展对老年人的临终关怀服务。今后还将指导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养老机构与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卫生站开展签约服务,引导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方便老年人得到临终关怀服务。
二是在农村社区开展互助式临终关怀服务。2018年,省民政厅正在牵头制定《黑龙江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近日将与省卫计委、省扶贫办、省老龄办、人社厅、公安厅、司法厅、文化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实施意见》中提出,鼓励邻里乡亲守望相助。提倡农村老年人的亲友、邻里对留守、高龄、失能、贫困等老年人给予适当的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提供日常关爱服务。对患有严重疾病、已经丧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应协商至少安排一名子女或家人照料,并指定一位邻里或亲友定期探视,避免老年人孤独生活、精神寂寞。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
承办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侯青竹
联系电话:(0451)82622190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18年4月9日
信息是否公开:公开
办理结果分类: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