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7-05-26 【返回】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6年省政府第2号令)要求,我厅从省财政厅《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拍卖行、律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业务代理资格招标_SC〔2016〕2083中标公告》开展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通过申报、投标、评选、审议等程序,选聘下列10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期限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