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9-03-09 【返回】
黑龙江省海伦精神病人疗养院,隶属黑龙江省民政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全省“三无”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为农村五保户、贫困人员、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救治、救助、康复、护理、照料等服务;面向社会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