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刘淑芬 (2020-12-15)
标题:
咨询回答
内容:
请问领导,按照黑办发2017.57号文件中的规定或者其它有效文件规定,在街道中工作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否在社区工作者队伍范围内?在社区中工作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否在社区工作者队伍范围内?在乡镇中工作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否在社区工作者队伍范围内?谢谢领导。
回复部门: 办公室 (2020-12-14)
回复内容: 刘淑芬您好,您来信反映的具体事项请您在工作日期间咨询基层政权处0451-82640286
领导请您直接回答我的咨询问题,谢谢。我打电话一句话还没说完就挂掉,在打不在接听,谢谢领导。
回复部门:
办公室 (2020-12-17)
回复内容:
刘淑芬您好,您来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民政业务,请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