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李丽华 (2020-11-27)
标题:
国家的补助,为啥没有我这个抗美援朝的家属。
内容:
我是抗美援朝的家属82岁了,一个人生活,老头死后,就啥待遇都没了,现在特困没有我,低保也不给了,说不够格,就连80岁的钱也不给了,说我不是低保和特困80岁钱也没有了找过多次民政局说不够格,厅长我时在是没办法了,才麻烦别人找你帮帮我,厅长帮帮我这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吧。
回复部门:
办公室 (2020-11-30)
回复内容:
李丽华您好,按照《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 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您来信咨询的具体事项请您在工作日期间咨询社会救助处0451-53628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