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黄鹤 (2020-10-30)
标题:
鹤岗市红旗乡何时能办理五保户业务
内容:
本人有个舅舅为鹤岗市红旗乡村民,今年已经年满60周岁,因脑子不好使俗称弱智,没有办法自食其力,一辈子未成家无妻儿,以前跟姥姥住在一起俩人相依为命,姥姥于2020年大年初一去世,现舅舅无依无靠,没有法定扶养人没有生活来源,想咨询这种情况何时能办理五保户,并安排敬老院,疫情期间无法入住敬老院有何补贴吗。
回复部门:
办公室 (2020-11-02)
回复内容:
黄鹤您好,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