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07 【返回】
黑民福〔2014〕57号
关于实施2014年度“龙江
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市(地)民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民政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民政局:
为改善我省困境儿童的生存状况,发挥“明天计划”小儿脑瘫康复训练基地作用,进一步实施好全省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救助性治疗,省民政厅决定,2014年继续依托省民政慈善医院(该院拥有省内最优质的小儿脑瘫康复专业的医疗资源优势)实施“龙江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对象及受助规定
(一)项目资助对象
1.省内公办的没有脑瘫训练康复设施的福利机构中0-12周岁(含12周岁)患有运动功能障碍的小儿脑瘫疾病的儿童;
2.具有黑龙江省城乡户籍的低保家庭中0-12周岁(含12周岁)的患有运动功能障碍的小儿脑瘫疾病的儿童。
(二)受助规定
1.接受免费康复治疗的脑瘫患儿需要经过县、市民政部门、省慈善医院、省民政厅的资格审批。
2.每名受资助儿童只能享受一次免费资助治疗,即每名受资助儿童,只能享受最多一个疗程(三个月)且最高资助额在2万元以内(含2万元)的救助康复治疗,超出资助金额部分的治疗费用由患者家庭自理,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3.项目资助费用,包括患儿的治疗费用和监护人接受康复指导学习费用。治疗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等由患儿家庭自理。
二、项目定点实施单位
“龙江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定点实施单位为黑龙江省民政慈善医院暨民政部“明天计划”儿童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地址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龙民大厦院内。
三、申请审批程序
“龙江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由民政部门和定点医院联合实施。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社会贫困家庭患儿
1.资格申请。由脑瘫儿童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龙江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同时出具儿童与监护人户口、监护人身份证、低保证(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患儿以往诊断治疗病历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申请人、县级审核部门及项目医院各1份)。
2.审批上报。申请人携《审批表》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低保家庭资格进行认定,经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后,报上级民政部门统一备案后汇总上报民政厅。
3.实施救助。省民政厅按各地上报的《审批表》的时间顺序,由民政慈善医院的专业人员进行筛查,符合治疗的儿童,安排到省慈善医院进行综合治疗。县(市、区)民政局将已获得资助资格及时通知被资助家庭,患儿及家长携带《审批表》到项目定点医院签订医疗合同实施治疗,医院有义务为患儿进行系统性诊断和评估,针对患儿的具体情况为其设计最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并精心实施康复治疗。
4.完善档案。康复治疗结束后,定点医院应将《审批表》和医疗费用发票(须由患儿监护人签字)、医疗费用清单妥善保存,并制作《“龙江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结账表》,于12月底前报省民政厅,作为结算凭证存档。
(二)福利机构患儿
申请、上报、筛查等程序同社会患儿,由患儿所在福利机构向所在市(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专用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4)后汇总上报。
四、费用结算办法
“龙江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医疗费用,通过省级福彩公益金支付并建立专项资金账户,由省民政厅按照年度项目资助计划拨付给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对专用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帐目清晰,发挥资助经费的最高社会效益。
五、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为孤儿和低保家庭脑瘫儿童实施免费康复治疗,是落实福利机构向社会辐射服务、加强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加强对困境儿童关爱的具体举措。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惠民实事做实办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把为脑瘫儿童救助纳入儿童福利保障网络工作职责范围,积极履行职责,主动靠前服务;要发挥社区“儿童之家”职能作用,社区儿童福利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将惠民工程宣传到户,防止出现贫困脑瘫患儿家庭“没听说、不知道”现象;要协助申请家庭办理申请事务。由于项目资金有限,不可能满足所有家庭的需求,因此各级要按下达的资助指标由市(地)级民政福利处(科)统一对本地区治疗对象进行排序申报,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不得越级申报,不得超额申请。
(三)严把服务质量。定点医院要认真按照医疗技术规范操作,确保康复治疗质量,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患儿及监护人在治疗期间得到人性化服务和安全保障。在确定康复方案时要与监护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严格按申请指标名单实施免费资助康复,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项目实施医院要为每位受助患儿建立全程治疗档案。
省厅项目联系人:邢宏杰;电话:0451—82620730。
附件:1.“龙江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申报须知
2.“龙江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审批表
3.“龙江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治疗效果表
4.福利院儿童专用审批表
5.2014年度“龙江小儿脑瘫爱心资助项目”分配
指标
黑龙江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