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21-01-18 【返回】
近日,我省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提升,为消除百姓出行困扰,提升不见面办公服务质量,满足百姓“不出门、不见面、网上办、延时办”的防疫安全需求,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全面施行省本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便民服务六条”。
一、加设网办服务
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上加设了社会组织换届备案、章程核准、印章备案等23项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事项,服务对象可足不出户通过网站享受到更便利的业务办理服务。
二、专线电话咨询
专设2条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咨询电话(0451-53623910、0451-53623920),工作时间全时段接受社会组织和服务对象咨询。
三、线上咨询受理
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开展各类审批登记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服务对象可通过网站相关审批事项的咨询模块进行线上咨询。也可通过专线电话查询工作人员微信和审批邮箱,全面实行电子化材料审查,审查材料过程实现“零见面”。
四、邮寄方式送达
对于登记申报审批纸质材料报送、社会组织证书到期换证等全部可利用邮寄方式送达。
五、视频连线核实
采取微信视频方式开展办公地点核查,将视频和图片视为有效审批要件。社会组织办理成立登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约见法定代表人,可先行办理登记手续,待条件具备时再行约见,也可通过视频会议模式实现线上约见。
六、证书到期延时
不方便通过邮寄等形式换证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逾期待换的,视为有效,不予处罚,待条件具备时及时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