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20-08-04 【返回】
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聘任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确定的申报期限,至8月3日报名结束,共有10家律师事务所报名并提交材料,按照报名顺序分别是:黑龙江长城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威翔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义胜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圣德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银盛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新时达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佛艾尔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
现定于2020年8月6日(星期四)9时在省民政厅3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评审,请各报名单位指定一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评审会,并于9时前签到。如需补充材料,评审时携带即可,无需重新制作标书。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0年8月4日